安吉縣山川鄉2021-17地塊 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
發布(bu)時間:2022-08-16
安吉縣山川鄉2021-17地塊(kuai)位于安吉(ji)縣(xian)山川鄉馬家弄(nong),地塊(kuai)東至(zhi)農(nong)田及民(min)居,南(nan)至(zhi)民(min)居,西至(zhi)村(cun)路,北(bei)至(zhi)村(cun)路,總用地面積4351m2。根據《關于(yu)重(zhong)新批(pi)復安(an)吉縣幼兒園建設項目項目建議書(shu)的批(pi)復》(安(an)發改投[2021]10號)、《國土空間總(zong)體規劃(hua)城鎮開發邊界劃(hua)訂方案局(ju)部圖-山(shan)川中心幼兒園新建工程》及《安吉(ji)縣(xian)山(shan)川鄉2021-17地塊(kuai)規劃(hua)紅線圖》等,該地塊(kuai)擬建設(she)幼兒園(項目代碼:2020-330523-83-01-175399),用地性質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實施)第五十九條第二款,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土壤污染行動防治計劃》中第四條規定:實施建設用地準入管理,防范人居環境風險,用途擬變更為居住和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的上述企業用地,由土地使用權人負責開展土壤環境狀況調查評估。目前,本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人為安吉縣教育局。
根(gen)據(ju)調(diao)查,該地塊(kuai)的土壤、地下水環境質(zhi)量能(neng)夠滿足第一(yi)類用地的開發要求,根(gen)據(ju)技(ji)術導則可判定(ding)為不是污染地塊(kuai),因此(ci)該地塊(kuai)無需進(jin)行下一(yi)步詳(xiang)細調(diao)查和風險(xian)評(ping)估,可結束于第二階段的初步調(diao)查工作。
附件:安吉縣山川鄉2021-17地塊 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