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經濟技術開發區環北二路南側、西小港東側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
發布時(shi)間:2022-01-04
本次調查地塊位于平湖經濟技術開發區環北二路南側、西小港東側,地塊范圍東至未知名道路(通往東小港新村),南至東小港新村,西至西小港,北至環北二路。中心地理坐標為北緯30.710808°,東經120.986642°,總占地面積10332m2。地塊現狀為荒地和菜地,中部一處民房,根據《平湖市中心城區0573-PH-ZX-10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調整方案》,該地塊規劃用途為居住用地(R)。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因此,為保障用地安全及地塊內人群身體健康,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要求進行第二階段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進一步核實地塊是否受到污染。
本次地塊第一階段調查于2021年10月9日進行人員訪談、資料收集及現場踏勘,通過地塊歷史使用情況、周邊敏感目標等資料進行污染識別,在此基礎上進行第二階段采樣調查。第二階段采樣調查于2021年10月21日進場采樣,并進行樣品檢測分析,嚴格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9)、《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 25.2-2019)等導則規范中的要求施行。
本次調查布點采用分區布點法、專業判斷布點法相結合的方法,共在地塊內布設6個土壤點位、3口地下水監測井,地塊外設置1個土壤對照點位和1個地下水對照點位,共采集31個土壤樣品(含4個對照點樣品、3個平行樣品)及5個地下水樣品(含1個對照點樣品、1個平行樣品),檢測分析50項土壤指標、71項地下水指標,按規范要求送往杭州普洛賽斯檢測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實驗室分析。
根據監測結果,該地塊內點位及對照點送檢的所有土壤樣品檢出指標可以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要求,已檢出的各重金屬、石油烴(C10-C40)濃度與對照點相比未見顯著上升。
該地塊內及對照點送檢的所有地下水樣品檢出指標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Ⅲ類質量標準,其中總磷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Ⅲ類質量標準
因此,本次(ci)調(diao)查認為(wei),該地塊可用(yong)于居住用(yong)地的開(kai)發利用(yong),無(wu)需進一步開(kai)展詳查工作(z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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