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睿思達納米技術有限公司納米涂層技術研發與應用推廣項目
發布時間:2020-09-08
嘉興睿思達納米技術有限公司納米涂層技術研發與應用推廣項目擬租用嘉興市秀洲區高照街道桃園路1133號秀洲高新裝備創業中心1號樓北樓,面積約330平方米廠房作為研發車間,購買鍍膜機、攪拌分散機、旋轉噴漆臺、干式噴漆柜、烤箱、超聲波機等國產設備,以納米涂層、羥丙乳液樹脂、改性丙烯酸乳液樹脂、氨基固化劑等原料進行納米涂層技術研發,形成滿足客戶要求的環保材料、智能化產線及工藝技術。研發產品僅進行技術推廣,并不進行具體產品的生產與銷售。項目已由秀洲區發展和改革局出具了項目代碼為2020-330411-73-03-139435的《浙江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賦碼)信息表》。本項目共有職工7人,實行一班制,每班工作時間為8h,工作日300天,不(bu)設食堂、宿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8年修正)和《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2018年修正)等有關規定,需對該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環境保護部令第44號)及《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部分內容的決定》(生態環境部令
部令第1號),本項目屬于“三十七、研究和試驗發展-108 研發基(ji)地-其他”類別,應編制環境影響報(bao)告表。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區域環評+環境標準”改革的指導意見》(浙政辦發[2017]57號)、《關于落實“區域環評+環評標準”改革,切實加強環評管理的通知》(浙環發[2017]34號)等相關文件的要求,嘉興秀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編制了《嘉興秀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區域環評+環境標準”改革實施方案》,該實施方案于2019年11月15日通過了嘉興市秀洲區人民政府批復(秀洲政函[2019]59號)同意。根據上述改革實施方案及《嘉興秀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總體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本項目位于浙江省嘉興市秀洲區高照街道桃園路1133號秀洲高新裝備創業中心1號樓,屬于秀洲高新技術開發區范圍內(詳見圖1-1),且不(bu)屬(shu)于《嘉興秀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區域環(huan)評+環(huan)境標準(zhun)”改革實施方案》負(fu)面清單內的(de)項目,因(yin)此環(huan)評報告類型可(ke)以降(jiang)級為登記(ji)表。
受嘉興睿(rui)思達納米技(ji)(ji)術(shu)有(you)限(xian)公司(si)委托,我(wo)(wo)公司(si)承擔了該項(xiang)目的環(huan)境影響評價(jia)工作。我(wo)(wo)公司(si)在現場踏勘、調查的基礎上(shang),通過對有(you)關(guan)資(zi)料的收(shou)集、整理和分(fen)析(xi)計(ji)算,根(gen)據有(you)關(guan)技(ji)(ji)術(shu)導則編制了該項(xiang)目的環(huan)境影響登(deng)記(ji)表,現報請(qing)審查批準。
附件:嘉興睿思達納米技(ji)術(shu)有(you)限公司納米涂層技(ji)術(shu)研發與應(ying)用(yong)推廣(guang)項(xiang)目
法人承諾書